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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h86银河国际2020年科级干部聘任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0-03-20 作者: 来源: 点击: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好干部标准,努力建设一支精干高效、充满活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建设高水平大学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聘任原则

(一)坚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六项基本原则。即党管干部原则;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依规办事原则。

(二)明确职数,按需配备。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和学校管理人员编制情况,明确科级干部职数,同时根据需要可设置少量非领导职务。

(三)明确聘期,鼓励交流。本次聘期为四年,聘期内除因学校工作需要调动外,原则上不再调整岗位。鼓励岗位交流,在同一科级岗位工作满8年的,应该交流岗位,交流可在本单位(部门)内进行,也可在学校范围内交流。

(四)扩大民主,服从大局。本次聘任结合岗位实际需要,由个人提出意愿,民主测评推荐,用人单位进行初始提名和考察;在岗位和人员安排上,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单位(部门)服从学校大局。

(五)注重实绩,择优任用。坚持看干部的一贯表现和工作业绩,促进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注重在新冠疫情防控一线考察识别干部,表现突出的优先提拔使用。

三、组织领导

聘任工作在校党委领导下,在校纪委的监督下进行。为加强对聘任工作的领导,成立学校科级干部集中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祖明

副组长:顾明言、潘淑琴

成员:窦贤琨、赵保平、唐忠、丁忠利  路壮志

科级干部集中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具体负责聘任的日常工作,赵保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四、聘任对象

所有符合本次科级干部聘任条件的本校教职工。

五、岗位设置

以学校核定的处级单位内设(下设)机构及科级干部职数为依据,科级岗位分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分为科长(副科长),主任(副主任),分团委书记(分团委副书记),秘书(正科级或副科级)等;非领导职务分为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正、副科级辅导员等。


六、任职资格条件

(一)提任科级干部,应符合《yh86银河国际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安工大党202011号)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现任科级干部续聘,年龄上应能任职满一个聘期。即男同志年龄不超过56周岁;具有高级职称的女同志经本人申请,工作需要且年龄不超过56周岁;其他女同志年龄不超过51周岁。

(三)申报提任科级干部的,应具有思政课教师、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经历。从专职辅导员岗位申报其他管理岗位的,须在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满四年以上。申报提任学院分团委书记的,应符合正科级辅导员的任职条件。

(四)岗位特殊要求:主任、科长、秘书等岗位一般应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能草拟本单位或本岗位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文件等,能熟练使用计算机进行文字处理和信息管理;党务工作部门的科级干部应为中共党员,能熟练掌握党建基本知识,具有一定的党务工作经验;对部分科级岗位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的特定要求,由用人单位在公布岗位职责时作出具体规定。

(五)年龄和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331日。

七、聘任程序

   (一)学校统一公布《yh86银河国际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和《yh86银河国际2020年科级干部聘任工作实施方案》。

(二)学校召开基层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和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布置科级干部聘任工作;各单位传达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在本单位网站公布科级干部岗位职责和基本要求,动员并指导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

(三)应聘人根据公布的任职资格和岗位填报志愿。申报人员可填报1-2个志愿,经所在单位审查同意后报送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对照《yh86银河国际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安工大党〔202011号)、《yh86银河国际专职辅导员行政职级晋升办法》(安工大党201892)和本方案规定,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是否同意申报的审查意见向申报人进行反馈。申请提任学院团委书记和科级辅导员的,应同时把经用人单位审查同意申报后的志愿表报一份到学生工作部。

(四)应聘人来源单位党组织或机关部门对申报提任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推荐。其中申报提任学院团委书记和晋升职级的辅导员,按照《yh86银河国际专职辅导员行政职级晋升办法》有关规定,分别由学生工作部和各学院负责开展任职考核推荐,学生工作部汇总综合测评结果;申报提任其他岗位的人员,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民主测评推荐。学生工作部和各单位将测评推荐结果反馈给用人单位,作为用人单位初始提名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提任或聘任科级干部,由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岗位限额、个人申报、资格审查、组织推荐、民主测评推荐、任职考核等情况进行初始提名,经征求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同意后,报送党委组织部进行汇总审核。其中机关部门科级干部的初始提名由各部门提出初步意见,报机关党委研究后,由机关党委统一报送党委组织部;科级团干部和科级辅导员的初始提名应事先征求校团委或学工部意见。

(六)党委组织部对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提出的初始提名人选进行审核,报学校科级干部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七)党委组织部对初始提名人选审定结果进行反馈,经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正式提名人选及拟提任考察对象。

(八)提任科级干部考察工作,在党委组织部指导下,由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其中,机关部门考察对象的考察工作由机关党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考察工作的相关要求,参照《yh86银河国际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暂行办法》(安工大党〔201935号)执行。

(九)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拟任人选建议方案,经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十)党委组织部根据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研究结果,统一在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党委组织部统一发文聘任,办理任职手续。任职时间以会议研究决定之日起计算。任职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及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对新任干部进行一次任前谈话和党风廉政谈话。科级干部任免审批表、会议纪要、考察材料等由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报党委组织部统一汇总和归档。

八、纪律要求

本次聘任工作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yh86银河国际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安工大党〔202011号)和本方案的有关规定,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校党委组织部、各基层党组织、有关单位及个人在本次科级干部聘任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本方案,不得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确保本次聘任工作公平、公正,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

(二)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本次聘任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可宣布相关聘任结果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九、其他规定

(一)新聘任职务下文前,现任干部要继续履行职责,不得脱岗;新聘任职务下文时,原任职务同时免去;受聘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对不服从组织安排的现任科级干部,由党委组织部统一发文免去现任职务,由学校或原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岗位,不再保留科级干部有关待遇。否则免去有关职务,不保留待遇。

(二)对超过聘任年龄界限以及其他特殊原因而未聘任的现任科级干部,党委组织部统一发文免去现任职务,由学校或原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岗位。其中,安排回教学科研或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参照科级非领导职务保留有关待遇一年;安排到管理岗位的,参照科级非领导职务保留有关待遇。

(三)基建管理办公室、后勤处(后勤集团)、安全保卫部(处)等部门如无符合条件的科级干部人选,经学校聘任领导小组批准,可由本单位内部聘任空缺岗位负责人,内聘人员在聘期内有关待遇参照校内科级干部执行。

(四)资产经营公司下属经营实体不设科级干部岗位,现任科级干部到经营实体任职的,保留其科级干部职级。

(五)外派马鞍山学院任职的现任科级干部可申请参加学校新一轮科级干部集中聘任,也可直接申请选择继续留任,经马鞍山学院同意留任的,学校保留其相应干部职级。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学校聘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表:1.2020年科级干部聘任时间安排表

2.科级干部聘任申报志愿表

3.申报提任科级干部民主测评推荐表

4.科级干部聘任初始提名表

5.科级干部聘任备案表


附表1

2020年科级干部聘任工作时间安排

 

     

319日前

学校研究决定科级干部聘任相关政策和文件;召开院级党组织书记、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进行动员。

320日前

学校发布科级干部聘任公告;各单位发布本单位科级干部岗位主要职责和基本要求。

32324

申报人填写志愿表并报送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2527

申报人来源单位对申报提任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推荐,学工部牵头对申报提任分团委书记和科级辅导员的人员进行任职考核。学生工作部及各单位把测评推荐结果反馈给用人单位。

331日前

各单位根据组织推荐和测评推荐结果及岗位要求,研究提出初始提名人选建议方案,报送组织部审核。

42日前

组织部对提名情况进行汇总审核,报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形成审核意见,并进行反馈。

43日前

院级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正式提名人选及考察对象。

48日前

对提任科级干部进行考察。

410日前

院级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拟任人选,并报组织部备案,同时报送拟提任人选公示信息材料。

41017

组织部统一发布任职公示。

422日前

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组织部下文聘任。


附表2

科级干部聘任志愿表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职 称

政治面貌

入党时间

学历、学位

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

申报人所在单位

手机

现任职务及任职时间

岗位及职级

(正科或副科)

1

2

是否服从组织安排:

本人签名:                        

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查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名(盖章):              

用人单位意见

(是否同意申报)

负责人签名(盖章):              

备注

注:1、申报人员可填报1-2个岗位志愿。

2、志愿表应在规定时间内送交应聘单位(填报2个志愿的分别送应聘单位),未按规定时间递交者视为自动放弃,需要说明的问题请在备注栏注明


附表3

申报提任科级干部民主测评推荐表

姓名

现任职务

申报岗位及

职级(正科或副科)

推荐意见

评议意见

同意

不同意

弃权

1

2

1

2

1

2

备注:本表按申报第一岗位顺序排序,岗位相同的按姓氏笔画排序;请在推荐意见相应栏中划“○”。


附表4

科级干部初始提名汇总表

单位

岗位名称

提名职务(职级)

提名人选基本情况

任职考核结果/测评推荐得票率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政治面貌

学历、

学位

职称

现任职务

注:任职考核结果/测评推荐得票率一栏:任职考核结果针对申报提任分团委书记和科级辅导员人员,测评推荐得票率为申报提任其他岗位的人员,经组织推荐续聘交流的不填此项。


附表5

科级干部聘任备案表

单位

拟聘岗位

拟聘职务(职级)

提名人选基本情况

任职考核结果/测评推荐得票率

票决结果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政治面貌

学历、学位

职称

现任职务

同意

不同意

弃权

注:任职考核结果/测评推荐得票率一栏:任职考核结果针对申报提任分团委书记和科级辅导员人员,测评推荐得票率为申报提任其他岗位的人员,经组织推荐续聘交流的不填此项。